首批公司债试点尚在“选秀”
2007年07月10日 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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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跃 然 本报讯 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期监管层将就首批发行公司债工作对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等几家大型证券公司进行“摸底”,但由于若干企业自身问题,公司债试点企业尚未最后敲定。 与会人士透露,证监会将在已经上报发债申请的近二十家上市公司中初步遴选,发行条件方面的基本原则主要集中在“规模大”和“行业代表性”两方面,中石化、长江电力有望出现在首批试点公司名单中。但据了解,个别企业此前已经申请发行企业债,并且公司债的销售环节、购买环节还需进一步落实,故公司债初步试点名单仍在调整筛选当中。 据悉,在上个月《试点办法》公布后,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几家证券公司,已开始积极筹备上市公司的公司债试点工作,并着手挖掘潜在公司债发行的客户资源。“各个券商的参与部门安排有差异,一些券商是固定收益部门专项负责,而有些券商是投行部门与固定收益部共同介入项目。按照规定,公司债需要由保荐机构参与,但对于是否必须由专职保荐人参与项目,还没有明确要求。”知情人士说。 某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透露,“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批上市公司债券,共性就是优质,即具备规模大、具有行业特殊性等特点,因为在信用上风险较小。” 根据《试点办法》的要求,公司债的发行条件较为宽松,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符合发行公司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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