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
2007年07月05日 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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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电 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7月1日起河南对电解铝等8个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此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 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7月1日起,河南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河南规定: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继续执行正常的电价,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4元和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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