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银行创新监管遵循五项原则
2007年05月31日 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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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金融创新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坚持以促进竞争能力建设来推动银行业的创新监管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刘明康指出,坚持以促进竞争能力的建设来推动银行业的创新监管工作,就是要遵循五项原则,即鼓励竞争和引进新产品、新服务;重视在法规和市场准入许可中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建设;逐步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在WTO的框架下,实施国民待遇,对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非歧视性政策;不断创新监管制度和体制,以适应新形势下持续有效监管的需要。 刘明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战略的科学性和客户细分工作。重点搞好队伍建设、学习和培训、内部转移价格和内部的合作考核、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技术引进和转让工作。二是加强内部流程改造。前台销售、研发定价、后台三个部门需要分工和有机协作,缺一不可。三是要投入充分的精力做好会计系统支持和相应IT信息科技的支持。与此同时,在创新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产品的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注意强调风险和成本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避免信息的不透明性。 刘明康强调,金融创新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对冲和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各银监局要结合各地实际和市场发展水平,带动并引导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金融创新、金融便利的各种发展战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召开董事会或者是高管工作会专门研究制定自身的创新发展战略和瓶颈问题的突破。银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调整和完善创新监管的政策和措施,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做好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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