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协调发展
2007年05月29日 03:29 |
|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全景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全景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全景网联系(86755-83247179、83990201、xxsq@p5w.net) |
|
证券时报记者 李 沫 本报讯 在昨日举行的第四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如何推进商品期货市场的创新,实现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协调发展,成为参会嘉宾关注的焦点。 目前国际期货市场的格局中,金融期货约占90%,而商品期货仅占10%。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王立华指出,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各有所长,二者应该相得益彰。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者同为衍生产品,除交易对象所涉及现货市场领域有所差别外,本质属性、功能机制相同,因此能够共存,并进一步衍生出各自的期权产品,共同为丰富期货市场交易品种作出贡献。由于两者分别对应连接不同范畴的现货市场,因此可以形成互补,从而使期货市场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更加广阔的市场基础。因此,在金融期货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商品期货仍然是整个衍生品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道炯则指出,作为衍生工具的商品期货本身就是金融领域的高端市场。他解释说,近年来,以有色金属、能源为代表的大宗商品期货与宏观经济、金融的关系日益密切,其金融属性不断凸显,在国外甚至被称为准金融期货,大宗商品的价格已不完全受制于品种自身基本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大宗商品价格与汇率、利率等金融指标关联程度越来越高,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商品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价格波动幅度明显增大;金融资本对商品市场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加,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积极介入商品期货市场等。他还提议扩大商品期货的交易品种,特别是关系到我国亿万农民的农产品期货交易。 目前,我国金融期货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刘志超表示,我国期货市场将展现出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交相呼应的特点,期货行业与证券、银行等其他金融行业的融合将进一步加速。而对于推出金融期货对商品期货可能产生的影响,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耀先认为,所有改革的过程中都存在风险,金融衍生品改革也不例外。“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的定位不同,二者能够实现共同发展,金融期货能带动商品期货走向共同繁荣,而商品期货不仅能对金融期货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这已经体现在世界期货发展的历史中。”陈耀先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