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放开受托人行业限制
2007年04月04日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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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人士呼吁:适时放开受托人行业限制 证券时报记者 林 根 本报讯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肖伟认为,当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结构不合理,并不利于竞争。 肖伟建议,应尽快启动第二批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审批工作,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商业银行担任受托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适时放开受托人的行业限制。 据了解,中行于2005年8月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资格。截至2007年2月,该行企业年金托管资产规模约为35亿元。此外,还与江苏顺天国际集团、广州轻出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签定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协议并即将开始运作。 链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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