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内地证券法规考试5月12日在港举办
2007年03月09日 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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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天发布第四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公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与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共同举办的第四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定于2007年5月12日在香港举行。 据悉,考生报考条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并于3年内曾经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的相关牌照。报名时间为3月12日至4月23日。通过考试的考生,将可按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申请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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