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迎来发展新机遇
2007年01月24日 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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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到 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指出:要“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发展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将迎来新机遇。 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是落实“两法”精神的要求。发展债券市场,我们在几年前就已经提出,但最终未能落到实处。今年的情形有所不同。《证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核准,参照……执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但06鄂能债、06鲁能债、06张江债、06沪水务、06鲁高速等属于公司债券,却未看见这些公司债券走核准程序,它们是国家发改委按年度规模审批的。“两法”施行已经1年多了,这种格局应该尽快改变。 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债券发行的监管脉络,已逐渐清晰。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日前表示,我国公司债市场将借鉴股票发行体制改革的经验,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大力推动审核机制的市场化和透明化,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发行审核体制。这与《证券法》的要求相一致,是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进行监管的信号。这意味着,国务院已赋予中国证监会新的监管职能。在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公司债券的发行将掀开新的篇章。 债券市场年发行规模,应大于股票发行规模。2005年,美国债券发行规模约是股票发行规模的6.5倍。我国的情况较为特殊,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之分。但从完善筹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等要求看,每年这两者之和最终也应大于股票筹资规模。这意味着未来债券市场的筹资总量将有大的增长。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将引起企业融资手段、投资者投资组合的深刻变化。它在一定程度上含有此消彼长的关系。如,当投资信心受挫时,债券发行规模的增大,会进一步打击股票市场。但债券投资往往能在股市下跌时期成为证券投资的避风港。“一阴一阳之谓道。”(《〈易〉系辞上〉》)“阴阳和而万物得。”(《礼记·郊特性》)因此,大力发展公司债券,是建设和谐证券市场的需要。 (作者系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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