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商务大股东以资抵债3.875亿
2006年12月12日 04:22 |
|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全景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全景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全景网联系(86755-83247179、83990201、xxsq@p5w.net) |
|
本报讯 S*ST商务(000863)日前披露,由于其控股股东沈阳和光集团经营不善和债务负担重,经营状况恶化,已资不抵债,目前无力以现金清偿或变卖资产偿还,为了妥善解决沈阳和光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熊小峰以持有四川长江名酒酒业公司的股权资产(即四川长江名酒酒业公司44.61%的股权),经评估股权价值3.875亿元,代沈阳和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对S*ST商务的非经营性占用。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9月30日,S*ST商务沈阳和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共占用公司资金59981.7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占用38749.21万元。上述以资抵债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 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