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主办福费廷业务法律问题研讨会
2006年11月28日 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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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为加强国内各银行同业在福费廷业务中的合作与交流,中国银行作为国际福费廷协会东亚及北亚地区委员会的主席单位,近日在北京成功召开“IFA NEARC福费廷业务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与会代表主要就中国福费廷市场的发展、中国福费廷业务的债权工具,福费廷业务的相关法律、实务和风险以及国际福费廷市场操作惯例及交易规则等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银行界与司法界就福费廷业务的第一次沟通和互动,引起了海内外银行以及法律界的广泛重视。IFA主席Lucio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ICC China李海峰副秘书长、14家国内主要中资银行的代表以及来自伦敦、新加坡、香港的外资银行代表等40多人出席了会议。 名词解释:福费廷,又称包买票据,系指包买商(通常为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汇票或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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