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强调董秘应履行五项职责
2006年11月10日 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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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0期董秘资格培训班昨天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结业。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在培训中强调,董秘在全流通体制下更应认真履行五项职责。 周勤业表示,在全流通体制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先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又要兼顾有效、有用和公平,使所有投资者有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其次,董秘要在公司规范运作中把好关,搞好公司治理和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第三,及时了解股东变动情况,负责好股权管理工作,以应对全流通时代收购与反收购加剧的现实;第四,董秘要在公司做优做强中发挥作用。股改后整体上市将成为趋势,董秘要学习、研究定向增发、换股合并整体上市等案例,充当董事会资本运作的参谋;最后,就是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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