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加强 短券首次公告对外担保
2006年09月13日 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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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津高速CP01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公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证券时报记者 海 容 本报讯 昨日,06津高速CP01的发行人天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同时,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也发布了相关的提示性公告。这是短期融资券发行人首次公告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此举显示管理层推出的一系列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举措正逐步落实。 公告显示,2002年天津高速与天津浩天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了天津浩天津晋高速公司有限公司。天津浩天津晋高速公司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申请银行贷款10.7亿元,用于收购天津高速拥有的“津晋高速公路(天津东段)经营权”。该项借款以津晋高速公路(天津东段)收费权进行质押,同时,天津高速和浩天集团共同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浩天集团以其持有的90%的浩天津晋股权提供反担保。该项贷款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16年3月。截至今年8月31日,上述贷款共到期13580万元,已经偿还9580万元,逾期4000万元,未发生欠息。 民生银行表示,将严格履行主承销商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该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天津高速妥善解决贷款逾期问题。而天津高速在其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里,详细披露了几个关联方之间的关系,以及贷款的担保和偿还情况。 据介绍,短券的发行人在生产经营出现特殊情况时有对外公告的义务,但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公告还是首次。 某大行交易员介绍,自福嬉投资暴露出短券的信用风险后,管理层牵头各短券主承销商推出的一系列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举措正逐步落实,相信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将只是个开始,还会有更多严格具体的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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