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特别国债支持新农村建设
2006年07月31日 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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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建议发行特别国债支持新农村建设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日前出席“今日中国论坛—中国农村金融论坛”时表示,在支农资金投入方面,目前农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至20万亿元。目前,一方面农村资金缺口巨大,另一方面,资金的趋利性又导致农村资金不断外流,进一步扩大了“缺口”。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建议考虑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 唐双宁说,银行现在的情况是有资金但手段不足,1994年,我国银行业由贷差转为存差,十余年间,银行业存差已经达到了10万亿元之多,目前流动性严重过剩。但银行资金的使用是以偿还为前提的,而农村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一般难以偿还,或者偿还周期较长,风险较大,银行资金难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资金来源。 “通过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的方式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唐双宁说,由财政或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由政策性银行发放,由农村信用社代理,按商业原则运作,将筹集的资金运用到农村,增加“三农”投入,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唐双宁要求,商业性金融机构要适时调整经营思路,积极开发农村市场,中国的农村市场是尚在沉睡的即将醒来的大有潜力的市场,因此,在农村设有银行业机构网点的,应将吸收的农村地区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国家要运用政策引导商业性金融支持服务“三农”。 关于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唐双宁认为总的原则应当是,在商业性金融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政策性金融要退出;在商业性金融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政策性金融要进入。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前提下,逐步将信贷投向转到农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 唐双宁建议,农业发展银行可以考虑按照“增加功能,划分地域,企业经营,国家补助”的思路深化改革,按照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分别考核的原则,在继续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增加对贫困县的信贷投放;机构网点不足的,可由农村信用社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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