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深交所推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该方案中新增“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等热点问题向媒体做了通报。【详细】 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更多新闻>>
· 创业板拟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调整"*ST"制度 · 创业板退市制度长期利好优质公司
早在创业板推出伊始,便有学术界及市场人士呼吁"在创业板中实行直接退市制度"。虽然具体方案目前尚未出台,但证监会、深交所相关人士已在不同场合下作出明确表态,创业板要完善退市制度。近期证监会力推六大监管举措,明确在创业板先行先试退市制度,这将对创业板乃至主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详细】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两步缓冲,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
和平台。【详细】
业界也一直在呼唤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因为该制度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不矛盾。创业板设立时间段,目前没有遗留历史问题和包袱。设立直接退市制度,实际上不涉及到对现有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就是说市场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相对来讲,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的条件、机会和时机都比较好。从海外创业板市场经验和教训来看,建立直接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最终成功非常关键的一点。【详细】
经过近两年来的研究论证,深交所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详细】
从长期和总体来讲,这对创业板是利好,将会让不好的公司逐渐退出创业板,ST公司在创业板长期存在的可能性会比较小。从短期来看,有一些股价过高、但是基本面支撑不足的公司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使股价迅速下跌。但总体来讲,这是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行为。【详细】
呼吁已久的创业板退市改革制度即将拉开帷幕。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率先在创业板实行,可避免创业板暴炒壳资源,同时为主板长期存在的"退而不退"的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方法与经验。业内分析师认为,现行A股退市制度存在巨大漏洞,早已成为投资者、上市公司及监管层之间公开的秘密,垃圾股"死不退市"也成了潜规则。【详细】
深交所总经理助理刘慧清28日在媒体见面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部分公司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非常有必要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市场。刘慧清表示,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没有达到退市标准,还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详细】
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和"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格低于每股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详细】
借鉴过去的教训,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包括此次新加入的两条)从一开始就加入了市场导向和中介机构导向的标准,增添了外部约束力量。如股票交投活跃度和股价因素事实上是市场自身的约束机制,而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的则是中介机构导向的约束机制。加上交易所本身的处罚约束机制,上市公司需要面对的约束条件更加多元化,也更加难以被人为操纵。 【详细】
正是借鉴海外的成熟经验,《方案》在现行退市条件上、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两退市条件。作为现行标准补充,这两条件在退市标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方面又迈进一步,更全面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对净资产为负和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两项退市条件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以及设立"退市整理期"和"退市整理板",尽可能地杜绝内幕交易,壳资源炒作机会,营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详细】
迄今为止,创业板尚没有一例退市,"壳资源"炒作依旧成风。因此,这次提出以创业板为突破口,真正落实退市制度,是推动中国股市真正健康的必要之举。另外,中国资本市场只有在分红、退市、监管等层面真正为投资者构筑起利益保护的制度之墙,才能真正改变圈钱市的本质,恢复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详细】
"现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该由谁来掌握公司退市处理的决定权?这个权力应该给站在监管一线,对上市公司最了解的证券交易所,不过目前,掌握这个权力的是证监会。建议,在退市问题上,证监会应彻底地把权力下放给证交所,然后他们在后期对证交所的决定进行一个合规性的审核就可以。【详细】
退市风险教育一直为管理层所重视,《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做了相应警示安排。去年11月,深交所向各证券公司发布的《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中强调,对创业板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券商要切实向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客户传达相关信息,并留存记录。【详细】
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只是其众多工作中的一项,只要事先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适时出台制度规定,较好体现"三公"原则,凡是触及退市条件都将一律退市。但对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如果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正好"赶上"退市,"一告一 退"之后,将产生损失。因此,有必要给创业板投资者事先提醒:不要等退市后才想起风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