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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调整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17:05 作者:
  为服务市场改革,提高信息透明度,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从2012年2月2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标准计算的沪深全市场行业静态市盈率数据,随后又分别于3月5日和4月5日进一步发布了沪深全市场行业滚动市盈率和中类行业市盈率,每日发布行业市盈率数据约1800余条。5月30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发行人在进行行业市盈率比较分析时,应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属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进行比较。根据这一要求,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市盈率为随后发行的近百家上市公司的发行定价提供了重要的估值参考依据。
  201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并于2013年1月11日公布了按照新指引标准确定的所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日前宣布,将于2013年1月21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计算并发布全部19个门类和90个大类行业的行业市盈率等指标,计算发布方法保持不变,因新行业分类标准减少了中类行业类别,故每日发布的行业市盈率数据减少为760余条。中证指数公司未来将随证监会公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即时进行调整。统计数据显示,与之前发布的行业市盈率相比,部分行业的市盈率由于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的差异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比如以1月14日收盘数据计算,原水上运输业的静态市盈率为30.57倍,新的水上运输业则变为16.58倍;原旅馆业的静态市盈率为31.98倍,而根据新分类的住宿业则为47.5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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