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监管机构公告
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主动提出退市申请并终止上市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9日 14:39 作者
    上交所4月29日公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上交所表示,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绩情况以及发展需要,主动提出退市申请并终止上市。

  此外,为防止暂停上市公司通过调节财务指标等方法实现恢复上市,《方案》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条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上交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

  针对部分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补充说明或相关材料等拖延退市的情况,《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恢复上市的申请程序,规定公司暂停上市后补充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意见稿答问 (04-29 14:35)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意见稿答问 (04-29 14:38)
·上交所完善退市制度方案新增3种退市条件 (04-29 14:34)
·深交所发布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 (04-29 14:18)
·上交所出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 (04-29 14:16)
·李允峰: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应早日推出 (04-28 12:51)
·今日视点: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 必须跟上 (04-28 09:51)
·新版退市制度将引发A股估值革命 (04-28 10:41)
·退市制度从严完善 ST板块“保壳”必须真工夫 (04-28 10:27)
·刘杉:仅有退市制度是不够的 (04-26 15:26)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