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0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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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该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证上〔2009〕143号)等有关规定,本所决定该公司发行的“08湘有色”公司债券自2010年9月16日起暂停上市。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义务,做好相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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