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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政策调整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18:15 | 作者:
深圳机场近日收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主要内容如下:
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含实际经营的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实行代号共享的航班),在内地出(入)境机场的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基准价,按照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航班收费标准基准价执行;在内地非出(入)境机场,且旅客、货物邮件目的地是外国城市及香港、澳门时,旅客服务费、旅客行李安检费、货物邮件安检费收费标准基准价按照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航班收费标准基准价执行。 本次有关收费标准的调整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正面的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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