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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有关规定,ST佳电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013年1月17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24日停牌一个交易日,2013年1月25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由“ST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2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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