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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重大事项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22:13 | 作者:
2012年12月28日,电力集团收到参股18.18%的广珠公司董事会决议。决议明确:1、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股东利润162,328,736.35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18.18%分配其股东利润29,511,364.27元;2、同意以现金偿还股东借款162,328,736.34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18.18%的借款比例获偿还股东借款29,511,364.27元。
根据上述决议,珠海港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29,511,364.27元,同期所获偿还的股东借款29,511,364.27元将增加公司现金流。 鉴于珠海发电厂3.4号机组拟在2013年施行脱硫、脱销及码头升级改造等工作,涉及资金方面的综合考量,因此广珠公司将在上述因素明朗后、再根据现金情况对2011年度的节余利润形成分配决议。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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