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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20:38 | 作者:
*ST中基于2012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9日下达(2012)农六法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2)农六法破字第0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公司管理人。
在六师中院的指导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ST中基重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的债权确认及资产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也依法制作完毕。经六师中院决定,于2012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六师中院决定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