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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吉林敖东接到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金诚公司在2012年11月14日将持有的3,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占金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16.5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2年1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到本公告刊登之日,金诚公司共质押公司15,362万股股票(占金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72.43%),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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