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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5日 20:52 | 作者:
2010年2月,SST华塑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后又签订了《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公司承诺将其全资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南充市的三宗出让工业用地,在享受南充市政府“退城进园”政策之后,委托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取得政府同意将上述三宗土地变性及依法转移,并将相关批文交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0日,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公司承诺放弃对南充市国用【2001】第0002558号土地的开发权,变更为分取该宗土地拍卖价值的收益,由于公司一直未能取得南充市政府同意约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相关批文,致使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时间不能获得土地使用及开发权利, 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并赔偿相关损失4103.7558万元。
公司将聘请专门律师积极应诉,并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争取双方达成和解,如该案公司败诉,将会对公司南充“退城进园”项目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民初字第63号和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该诉讼事项是由南充分子公司员工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代为接收并在11月2日送达公司总部。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