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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S*ST恒立于2007年4月28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2007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7]第20号《关于同意受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14.2.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1年8月,公司发布了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岳阳恒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告,深圳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潜在股东(由于股改政策限制,暂无法完成过户)即开始推动公司股改以及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工作。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股改,拟借助股改消除历史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恢复并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此系列事项均为公司下阶段工作计划,相关工作目前处于筹备当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予以公告。
    2012年6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属于2012年1月1月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公司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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