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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22:04 | 作者:
电广传媒2004年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嘉瑞新材4000万元银行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对嘉瑞新材及其关联单位的反担保财产向法院申请实施了冻结保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已将上述贷款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完毕的确认函》。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认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不再向公司主张担保债权等任何权利。
2012年9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长中民执字第0393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束。
截止至公告之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