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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实业:控股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2日 21:29 | 作者:
近日,经建瓯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对中福实业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销售的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福人木业于2012年8月30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5,425,953.0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福人木业的当期“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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