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1日 21: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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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盛润A于2012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1年年度补充公告”,公告披露了关于吉林市九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告涉及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公司与吉林九德的借贷纠纷及吉林中院的相关裁定,现将以上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由于用以作价抵偿吉林九德债务的莱英达开发所有的坚达大厦第二层厂房、坚达大厦第三层写字楼、乐可箱包工业厂房1栋和乐可箱包宿舍办公楼1栋四处房产均未办理过权属文件,且坚达大厦的两处房产还存在着与深圳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权属争议。上述抵债房产不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因此,吉林中院作出(2010)吉中执恢字第16号《执行裁定书》如下:吉林中院(2008)吉中民二初字第53好民事调解终结执行,保留债权。 在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财产处置过程中,已出售持有的莱英达开发的全部股权,因此,莱英达开发与吉林九德的债务纠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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