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30日 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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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广传媒于2012年2月29日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投出了有效反对票并持续持有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异议股份享有现金选择权。公司将通过手工申报方式向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 2、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90号文件核准。 3、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电广传媒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电广传媒之股份,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支付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人民币11.57元/股。该价格系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7月6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的交易均价25.67元/股扣除自该定价基准日以来分红,并根据转增情况而做出调整的价格(2011年7月21日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2012年7月13日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本次向异议股东派发的现金选择权总数为267,080份。 行使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投资者以11.57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份。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4、公司异议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11.57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电广传媒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5、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8日。 6、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申报期结束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手工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的划拨手续。 7、本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行权采用权利形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虽然电广传媒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50%,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亦大于5%,但由于公司异议股东及异议股份数量较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手工申报方式实施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 8、本次现金选择权以异议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如果异议股东在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至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8日)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可能导致异议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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