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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7日 21: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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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2012年5月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在股东大会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广东证监局递交了核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并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114号),核准公司变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 根据此次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广东证监局已出具复函(广东证监函[2012]621号),对公司董事长孙树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异议。公司已于2012年7月26日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孙树明先生自2012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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