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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6日 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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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定*ST金城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2年7月25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06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707,604,542.89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上午9时在其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对公司所有的13宗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根据锦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在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公开拍卖,拍卖的保留价为前次拍卖的80%。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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