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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0日 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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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今日接公司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7%股权,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子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文件,胜通海岸于2012年7月20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定以未分配利润85,000万元按股权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2012年12月10日前实施,已经取得预借资金的股东先行冲抵预借资金后,再支付分红款,各股东资金占用的利息按同股同权的原则处理。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本次分红应获分红款14,450万元,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获分红款17,000万元,合计31,450万元。公司及控股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胜通海岸已预借的31,080万元借款冲抵本次分红款,冲抵后公司应获剩余分红款370万元。 此外,依据以上决议,胜通海岸控股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应获分红款43,350万元,先行冲抵该公司对胜通海岸的73,000万元借款。冲抵并扣除近期其已偿付的1,500万元借款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胜通海岸借款尚剩余28,150万元。 公司对胜通海岸按权益法核算,胜通海岸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但对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无影响。此外,自年初至今胜通海岸尚无土地被收储,该公司一直在积极配合青岛市政府依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发展规划推进土地收储工作,政府招商工作亦一直在积极进行中,截止目前土地收储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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