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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5日 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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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9日,金陵药业所属分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收到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拆迁补偿款800万元。 由于天峰制药厂未及时向公司报告该事项,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董事会在此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截至公告日,天峰制药厂共收到湖州城投拆迁补偿款:1,400万元。2011年12月天峰制药厂从专项应付款中转出1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补偿被拆迁房屋2011年度房租损失;2012年6月,根据《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天峰制药厂从专项应付款中转出35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用于支付拆迁区域内住户和承租户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损失补偿。现其他剩余款项仍在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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