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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5日 20: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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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拟向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牵头的银团申请三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上浮不高于15%计算,用以偿还现有银行贷款(在2013年3月到期)和补充公司及子(孙)公司的营运资金,公司及子(孙)公司以其拥有中国境内的合计不低于53.5亿元的资产为上述循环贷款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公司持有的子(孙)公司股权等。同时,子(孙)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子(孙)公司股权或其他担保方式按其在子(孙)公司的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2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团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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