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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4日 19: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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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已于2012年3月24日公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以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11年8月22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之协议》,协议约定广东省国资委需将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宝钢集团,双方需依据协议办理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股份登记过户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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