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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9日 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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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轴于2010年5月15日、2010年11月17日、2011年5月20日披露了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000万元。 2012年5月16日,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铁路多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上述宁夏四家公司同意向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及案件执行费八万元。其中公司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含贰万案件执行费)。 201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08)揭西法执字第409号)。内容如下: 关于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书面反映及意见你公司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还款义务。为此,本院对你公司的执行予以结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10年就本案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320万元,扣除和解执行费137.59万元,公司将冲回预计负债182.41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冲回后将增加当期收益18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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