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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4日,英特集团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400万元、3,200万元、8,000万元的担保。 2012年5月22日,医疗器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医疗器械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续贷5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5月22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止,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 英特生物公司计划于2012年5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相关合同,英特生物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续贷6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5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止,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合同签署日期、贷款期限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温州英特公司计划于2012年5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签署相关合同,温州英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合同签署日期、贷款期限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贷款由英特药业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7,307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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