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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2日 20: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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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1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了湖南拓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岳阳恒立股权转让纠纷,因此纠纷湖南拓展集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110万股中的3000万股。 2012年5月2日,公司收到中萃房产关于此诉讼已调解完毕的通知,并收到中萃房产转寄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长中民四初字第0557-4号民事裁定书,湖南省长沙中院认为:湖南拓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00万股的冻结。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与仲裁事项;截止公告之日,解冻手续已经完成。 此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与民事制裁决定书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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