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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依法收回公司位于福永、沙井、松岗的四块土地面积合计为70,827.09平方米的收地补偿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该协议后续履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0月7日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深国房宝补[2007]第115号)。根据《收地补偿协议书》第一条第5款的约定:“94年8月宝安区公路局与原福永、沙井、松岗镇政府签订的107国道《征地合同》中,涉及本次对乙方的收地面积29,556.79平方米(70,827.09平方米-41,270.3平方米)。该部分土地的收地补偿情况由相关街道办负责核查。若在本合同签订180天内仍无法查清该部分土地的补偿情况,即由宝安分局对公司的29,556.79平方米土地按本次收地单价48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 后经相关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认真核查,政府确实未对上述29,556.79平方米土地向公司支付收地补偿款。2011年年底,宝安区政府出具了会议纪要,同意向公司支付该笔补偿款。201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支付给深圳市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凤凰饲料厂征地补偿款14,187,259元,该笔补偿款计入2012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营业外收入)。至此,《收地补偿协议书》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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