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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47.65%),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已于2012年3月8日将上述1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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