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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广发证券召开了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621,208,000.00元、1,300,000,000元、488,394,048.75元,合计2,609,602,048.7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 201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621,208,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目前该项增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且公司跨境支付人民币增资款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批准。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2012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621,208,000.00元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项募集资金将及时用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88,394,048.75元将在期限内归还。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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