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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06日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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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科技于201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0172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针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和有关重组方以及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补正,并于6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书面材料。 2012年2月24日,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天津燕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新能国际受让领先集团、滨奥航空及燕化科技分别持有的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90%、5%、5%股权。转让后,新能国际直接持有吉林中讯100%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陈义和先生持有新能国际90%的股权,因此陈义和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你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该事项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鉴于此次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均已经超过有效期,公司正在重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待完成后一并向证监会提交补充材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宜的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而是否能够以及何时能够取得该等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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