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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0日 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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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ST金马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1年2月18日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金马集团”变更为“*ST 金马”。 经审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608.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71.61万元。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恢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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