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思达: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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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7日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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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思达及控股子公司(控股70%)上海英迈吉东影图像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2011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2年2月收到了由河南省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英迈吉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12年2月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达的《关于领取深圳市2011年通过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深圳思达仪表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12年2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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