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1日 18: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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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指定刘海燕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2011年5月3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日前,公司接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司2010-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原保荐人刘海燕女士调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保荐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桑继春女士接替刘海燕女士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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