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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能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55号,批复时间2011年12月31日),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持有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4,644,423股股份,约占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3.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相关各方将尽快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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