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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4日 20: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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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贵州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293号)及贵州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转发<贵州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科技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的通知》(黔科通[2011]190号),南方汇通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被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至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152000024和GF201152000031。根据前述文件,公司参股企业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另,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也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1152000010,有效期三年(2011年至201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按15%的税率收缴。公司、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及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此次为复审认定,所得税税率不变。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此前享有西部大开发“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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