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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署重大协议的议案》,同意参股公司新兴铸管(新疆)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予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铸管资源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进展工作,交易双方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际煤焦化实施了资产评估,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评估报告书》,铸管资源与峰峰集团协商,于近日就上述事项与峰峰集团和国际煤焦化签署了《关于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之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确定国际煤焦化百分之百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60,000万元。铸管资源所持国际煤焦化51%的股权转让给峰峰集团,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1,6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峰峰集团持有国际煤焦化51%的股权,铸管资源持有国际煤焦化4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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