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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闽东电力接到第一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知: 1、国投公司2009年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授信贷款捌仟万元人民币已到期归还,原质押的4070万股闽东电力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占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20.51%),已解除质押。 2、国投公司以其持有的闽东电力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占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14.75%,占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27.71%)股权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受让兴业银行募集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合作期限为1年,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2月1日。根据通知内容,国投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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