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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安汽车201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在该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不超过26,985.9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每股回购价格不高于3.76港元/股,且回购价款总额不超过6.1亿港元(5.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B股股份,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按回购上限测算,公司注册资本届时将由目前的4,834,482,546元人民币减少至不低于4,564,623,546元人民币,股本总额届时也将目前的4,834,482,546股减少至不低于4,564,623,546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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