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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日前与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17%,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签署协议,为支持公司发展,胜通海岸向公司已提供的借款6,500万元,自2011年度起不再收取资金使用费,公司以未来从胜通海岸获得的分红款抵偿上述借款。 2011年3月,胜通海岸向公司提供了1.5亿元借款,其中8,500万元为无息借款,6,500万元按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上述8,500万元已以分红款予以抵偿,本次所签署协议对尚余的6,500万元借款资金使用费予以豁免,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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