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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4日及2011年12月5日,ST甘化分别披露了《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及《关于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参与竞买并以拍卖底价成功竞得位于江门市高新区的34号地34-9地块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2011年12月9日,德力光电与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59,410,000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18,000,000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德力光电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49,833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3,749.99元;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开工,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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